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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技术创新是光伏产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,近期帝尔激光(300776.SZ)与海目星(688559.SH)、TCL中环(002129.SZ)参股公司与爱旭股份(600732.SH)之间的纠纷,再次将光伏企业专利争夺话题推至聚光灯下。

  财联社记者从海目星公司获悉,与帝尔激光之间的诉讼纠纷均已终结,唯一被判侵权的一起案件涉及的是PERC设备,但公司的发展方向已经转移至TOPCon、BC等领域,对于公司经营几乎没有影响。而TCL中环参股公司Maxeon与爱旭股份的海外诉讼还在进行中,爱旭股份发布声明否认在BC电池专利方面存在侵权。

  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,光伏专利技术之争反映了企业间在技术创新及商业利益的较量升级。由于行业同质化产能大幅扩张,供过于求趋势下竞争更加白热化,未来专利纠纷的案例或将持续增多。企业将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带来的降本增效,这将成为获得未来竞争优势的关键。

  又见“专利战”

  帝尔激光于11月20日和2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“帝尔激光”上连发声明函。声明函显示,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已于2023年9月20日取得生效判决书,判决海目星立即停止侵害帝尔激光专利权(专利号ZL201820833146.8)的行为并赔偿帝尔激光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。

  据悉,因海目星未主动履行判决金额,深圳市中院查封、冻结、扣押海目星相应金额财产后,海目星已向帝尔激光支付判决金额。

  帝尔激光表示,本案后,如帝尔激光发现海目星还存在其他未拆除的涉嫌侵权设备,或仍进一步制造、销售侵权设备的,帝尔激光将进一步采取维权措施,严肃追究法律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诉请法院要求拆除、销毁侵权设备。

  不过,11月21日,海目星在其微信公众号“海目星激光”上发布“郑重声明”作为回应。

  声明显示,2022年,帝尔激光对海目星提起五项专利侵权的诉讼,均已于近日结案。其中四起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原告主动撤诉;另一起案件对应的被诉PERC 设备,海目星并未面向市场出售过。

  对于专利诉讼案件的情况,海目星公司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,目前与帝尔激光相关的专利纠纷案件均已经审理结束。“一共有5项专利诉讼,其中2项在报给国家专利局确认的流程环节就被驳回了,还有2项是帝尔激光在申请审理的过程中,自己主动就撤诉了。”

  而这剩下的1项诉讼,上述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,该专利关于PERC设备,具体叫“花篮自循环供收料机”,“这是比较老的技术,已经不是海目星目前关注的方向,因此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影响。该设备使用的花篮结构,应该是在较早以前被帝尔激光先注册了专利,但其实这种结构在行业中比较通行,设计中难以避开,各家企业都在使用。”

  财联社记者查询到这起案号为“(2023)粤03执2173号”的案件,海目星的被执行金额为20.5万元。

  无独有偶,TCL中环近日发布公告称,其收到参股公司Maxeon的通知,由于专利被侵权,已经对爱旭股份、爱旭股份的子公司、分销商在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
  对于TCL中环所称的专利侵权,爱旭股份发布声明,表示不存在对该专利的侵犯。“针对该项诉讼,公司将积极应诉,并与全球合作伙伴紧密协作,共同捍卫我们的正当权益。基于诚信透明的原则,公司将及时公布此项诉讼的进展。”爱旭股份表示。

  技术分歧下鏖战犹酣 BC电池再次成为焦点

  在过去数年里,PERC电池技术一直是光伏行业主流。但是当前,光伏市场已经走到新一代电池技术迭代的转折口,正向TOPCon、HJT和BC(或IBC)等电池技术方向迈进。

  这次产生纠纷的帝尔激光与海目星,均经营激光设备,并都在新一代光伏技术领域进行布局。

  近期投资者交流活动上,海目星表示,截至今年11月,公司TOPCon SE设备市占率约为40%。在光伏领域,除TOPCon技术以外,公司在BC电池新品研发方向上已完成产品验证并获得了客户认可,同时,在TOPCon激光辅助快速烧结设备(LAS)已实现突破,并已成功完成出货。

  帝尔激光披露,今年三季度,公司应用于TOPCon电池工艺的激光LIF技术,一经推出就获得客户的认可并取得量产订单;在BC电池工艺上,头部公司宣布选择BC路线,公司今年应用于BC电池的激光技术已经取得10多吉瓦订单,继续引领光伏行业激光技术发展。

  而另一起专利纠纷的双方,爱旭股份与TCL中环均在BC技术领域拥有较大话语权。

  爱旭股份一直押注ABC电池路线,其在珠海首期6.5GW ABC电池项目已实现投产。按照规划,至2023年末,爱旭方面预计将完成珠海首期10GW年产能电池及配套组件项目的建设,并力争实现义乌15GW年产能电池及配套组件项目的建成投产,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能25GW的ABC电池及组件的制造能力。

  根据爱旭股份方面透露,其ABC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6.5%,并采取无银化大幅降低生产成本,与之对应的ABC组件量产效率达到24%。

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,爱旭股份围绕ABC技术申请专利325件,获得授权专利157件。

  TCL中环自2019年参股Maxeon Solar成为其第二大股东,随后进行增资成为第一大股东。Maxeon 的IBC(BC路线的一种分支)电池2004年就已投入商业,系全球最早率先研发且规模量产IBC电池的企业。

  根据TCL中环在公告中称,2023年6月Maxeon宣布基于IBC电池的组件Maxeon Solar7的光电效率达到创世界纪录新高的24.7%。据悉,Maxeon拥有全球范围内超1600项已授权专利及超过360项在申请专利的保护。

  这些专利纠纷,无疑再次将BC电池拉至聚光灯下。实际上,国内BC电池玩家并不多,这一技术路线今年曾一度引发争论。

  光伏赛道几乎全面倒向TOPCon路线之时,隆基绿能(601012.SH)选择押宝BC电池。隆基绿能在9月初的2023年中报业绩交流会上直言,其坚定看好BC电池技术路线,预计接下来5-6年BC电池将成为晶硅电池绝对主流,未来扩产将聚焦于BC电池技术。

  据悉,目前隆基绿能已建成HPBC电池(BC电池另一分支路线)产能约30GW。根据隆基绿能在2023年中报业绩交流会反馈,目前其HPBC电池良率超95%,在海外较TOPCon产品有1美分/W以上的溢价。

  此前,在隆基绿能大举进军BC技术之时,也有投资者表示了对BC技术专利的疑问。10月31日,隆基绿能曾回应表示,关于BC技术专利问题,在大规模量产前已经进行了判断,包括风险评估,公司认为不存在专利问题。

  不过,也有坚定走主流TOPCon技术路线的电池厂商。其中以晶科能源(688223.SH)、天合光能(688599.SH)和阿特斯(688472.SH)等巨头为代表。

  同质化产能扩张加剧 部分企业获利能力下滑

  今年以来,国内光伏行业依然在一路狂飙。11月20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1-10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。1-10月,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1.43亿千瓦,同比增长144.78%。

  然而,快速扩产可能出现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,部分环节存在阶段性产能过剩的风险。目前,从上游硅料、硅片,到电池片,再到下游的组件,均已出现价格非理性下跌现象。当近期国内光伏P型组件最低报价跌破1元/W时,业内对于提防“价格战”的呼声愈发强烈。

  财联社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,今年前三季度,光伏行业营收与净利增速,较上年收窄明显。84家光伏上市公司的平均营收同比增速为32.1%,上年同期为58.06%;平均归母净利润增速为27.27%,上年同期为91.9%。

  尤其是第三季度,企业获利能力下降明显,反映出供过于求趋势下的竞争力减弱。32家光伏公司三季度的净利润同比下滑超过15%,TCL中环、爱旭股份、隆基绿能、通威股份(600438.SZ)、固德威(688390.SH)等龙头均在列。

  环保与公用事业分析师许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,相关企业的争端表面上看是知识产权之争,实际背后是行业愈加残酷的竞争环境在作祟。当一些企业的市场领先地位受到冲击时,有动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份额。“目前光伏行业还没有见底,部分企业生存将会更难。谁的技术更创新更多、更优质,谁就会在未来白热化的竞争中存活下来。”

  事情也确实如此。例如,今年以来,爱旭股份大举进军欧洲市场,与Maxeon Solar存在直接竞争。

  在10月的英国光伏储能展中,爱旭股份携ABC 组件等产品在展会现场与Segen签署100MW 的ABC 组件产品分销协议,双方达成战略合作。在9月,爱旭股份先是与荷兰光伏产品总供应商VDH SOLAR签署520 MW供货协议,随后与比利时光伏分销商Gutami达成供货协议。

  而Maxeon近来经营则出现状况。该公司10月宣布,其业绩受到全球分布式市场需求放缓、美国最大分布式客户违反付款合约等因素拖累,鉴于最新市场形势,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员15%,预计大部分裁员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。

  财报显示,在第三季度,该公司实现营收2.276亿美元,环比显著下滑。11月21日,Maxeon 盘中触及4.7美元,股价创历史新低,年初至今跌超70%。

  下一代光伏电池技术之争风云渐起,导致近一两年,围绕BC电池、TOPCon等新技术的专利纠纷此起彼伏,主要涉及到的光伏企业还包括韩华(HANWHA Q CELLS)与隆基绿能、晶科能源、天合光能,中信博与安泰新能源等。

  许杰认为,毫无疑问,专利技术将继续在光伏产业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,并可能成为制约或促进某些公司成长的決定性因素。此类专利争议往往会导致企业的研发成本上升、法律费用等运营支出增加和市场进入壁垒增大,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它也推动了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。“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专利管理体系,达成专利联盟、专利共享等合作方式等,来尽力消减负面影响。”